近日,税务系统就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发布通知,明确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范围,步骤,通知全文如下:
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进行合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合并申报范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将表单和数据项进行梳理整合,既优化了原有申报流程,又实现了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减轻填报负担,节省办税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将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二、合并申报步骤
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您可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分别进行采集和申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逾期申报”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分别进行逾期申报、查询、打印、更正等操作。
纳税申报前,您需要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以下简称“税源明细表”)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时,各税种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征管系统将根据您填报的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如果在申报前,您发现有错填、漏填税源信息的情况,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同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您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次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
三、政策与系统操作了解渠道
如果您想了解财行税合并申报有关政策与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流程,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点击“财行税合并申报专栏”,我们制作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和视频方便您自助学习使用,或者关注“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