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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6-15 点击数:1168 返回:最新关注
 

近日,税务系统就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发布通知,明确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范围,步骤,通知全文如下:


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时,进行合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合并申报范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表单和数据项进行梳理整合,既优化了原有申报流程,又实现了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减轻填报负担,节省办税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将分别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二、合并申报步骤

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您可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分别进行采集和申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逾期申报”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分别进行逾期申报、查询、打印、更正等操作。

纳税申报前,您需要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以下简称“税源明细表”)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征管系统将根据您填报的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如果在申报前,您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的情况,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同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三、政策与系统操作了解渠道
    如果您想了解财行税合并申报有关政策与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流程,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点击“财行税合并申报专栏”,我们制作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和视频方便您自助学习使用,或者关注“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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