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香港税务局发出了248万份2014-2015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香港税务局局长黄权辉提醒香港市民准时于1个月内(即6月4日或之前)递交报税表;经营独资业务人士的交表限期则为3个月(即8月4日或之前)。
黄权辉在记者会上表示:在网上报税可以自动获得1个月延期,即一般可延期至7月4日交表;而经营独资业务的人士则可延至9月4日。
今年《香港财政预算案》建议提高子女免税额及出生年度的额外免税额,并且宽减2014-2015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75%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待有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本年度发出的税单落实有关宽减措施。
黄权辉指出,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报税表,无须特别就上述措施提出申请。
他补充到,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纳税人可在填写2014-2015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连同宽减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