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5月1日,金融服务业将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此前金融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金融业将改为6%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在不考虑还有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与原营业税相比,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因此,金融业纳税人需要在购买支出时,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额。
湖北省国税局提醒,可以纳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购买计算机硬件设备,委托其他单位维护系统,购买网络信息传输等电信服务,委托开发各类软件系统,外包的呼叫中心服务,购买的广告、宣传服务(包括从境外 公司购买的广告服务等),购买的安保、押运服务,委托他人代办金融业务(包括代办保险)的手续费佣金,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以及不动产修缮、装饰,各类办公用品、水电费等运营,购买的交通运输车辆等。
另外,金融业还有一些业务适用国家减免增值税的规定,如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收入,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等。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樊勇表示,表面上看,营改增后金融行业名义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这并不代表实际税负会加重。考虑到允许金融企业将外购房产、设备及服务中所含的增值税税金进行抵扣,企业缴纳流转环节的税收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但个别企业由于外购可抵扣项目处于改革不同时点,会存在可抵扣项目少而出现增税的现象。中长期来看,所有企业的税负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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