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对香港、澳门在内地投资服务业,作出一系列松绑举措,涉及行业包括电信、海运、办学、营业性演出、开办娱乐场所、展览,以及民用航空等。
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暂时停止参照执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规定。但部分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文化领域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的设立和变更除外。
为此,国务院暂停调整了多项相关法规,包括《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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