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13号)要求,现将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25日期间进行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请各参保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
二、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应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其他单位须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13号)
附件2: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3: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附件4:《数据下卸申请表》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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