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的公告,将对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企业,加大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
商务部将在5月2日至6月30日期间,组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例如宣称具有金融牌照、以金融机构名义进行宣传等)、故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通过公开渠道(如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等行为。根据公告,现场检查将重点检查企业财务记录、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融资合同或凭证等反映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材料,实地抽查租赁物及其相关权利凭证确认租赁物及其权属,判断租赁项目的真实性,检查重复抵押、租赁物所有权保护、资金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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