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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继续教育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5-28 点击数:353 返回:咨询服务
 

会计证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2]891号文)的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 另根据2010年北京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培训要求的第2条明确指出,2010年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通过北京会计网进行记录,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北京会计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因此继续教育更方便、更快捷了。

一、继续教育流程:

1.继续教育提供本人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会计证号、联系方式即可。

2.办理完成后我们会电话通知,可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查询会计证继续教育记录http://rygl.bjcz.gov.cn/cyrygl.pr.kjkslogin.do查询后付款,付款方式可以采取银行转帐或现场交费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

1、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电话、QQ或者来办公室实地报名。   

2、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112室(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112室)

          北京朋信缘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4211608   13521328377 (小苏)

          QQ:1269414056

网址:hhttp://www.pxyhcpa.com/index.asp

 

三、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有那些影响?

1、营转增,在办理一般纳税业务是,会查看会计证继续教育情况

2、会计证调出,必须补齐往年的会计继续教育(目前只可以补2012年)

3、会计证延期2018年,必须补齐2011年和2012年的继续教育。

希望会计朋友们严格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规定,办理会计继续教育。

注意: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查不到档案信息的学员,会计证已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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