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受托管理资财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其理论根据为:审计是因两权分离后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的,归根到底审计就是审查资财管理者对资财所有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取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概括起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应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所以,离任审计的内容也由这三部分组成。
任期离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破产离任审计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
离任审计的“五查五看”,即:
1、查审计对象任职时的资产情况,看任期资产的增减情况;
2、查任期内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看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3、查任期内资产的管理情况,看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
4、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看有无虚报漏计问题;
5、查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生活用品是否合规和清理移交,看有无转移、隐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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